海口失业金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海南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4、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请提交个人档案。
申领平台:海南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不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业务经办机构将从社保系统获取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判断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在系统中填写有误或者不填写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能够证明的除外)。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不再受失业后60天限制,不捆绑培训,不收取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书等,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即可。
海口失业金一个月能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金额以下方对应额度为准)。
按照前款规定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
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海口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10元。
因此计算得出:海口市失业保险金最低领取标准为915元,最高领取标准为1970元。
如有其他失业保险业务问题,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致电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电话:0898-65231585、65231582.此单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