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金申请
需要缴纳1年的失业保险才可以申请!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省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非本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般以单位申报停保时填写的原因为准,如单位填写不正确,可提供纸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对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不再需要转移。
领取时间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海口失业保险金手机申请
1、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海南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小程序
2、失业金申领
3、填写基本信息
4、资料填写
5、上传材料(有需要附件就上传)→下一步(提交成功)。
申请条件
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