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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及条件 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8
【导语】:海口失业金领取的金额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申请失业金的需要在海口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下面由海南天气君带来2023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及条件详情介绍。

  海口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

  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

  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海口城市低保标准为690元/月。

  领取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海口失业保险金手机申请

  1、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海南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小程序

  2、失业金申领

  3、填写基本信息

  4、资料填写

  5、上传材料(有需要附件就上传)→下一步(提交成功)。

  申请条件

  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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