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贷款不见面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含组合贷款)业务全流程分为5个阶段:贷款申请、贷款审批、线上面签、抵押办理、请款放款。
办理渠道贷款申请可通过下载“海易办APP”,点击热门服务中的“住房公积金”,选择“贷款申请”菜单栏,点击“贷款不见面审批”按钮进行办理。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含已受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产估价报告
(一)缴存职工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获得贷款申请人作出房产交易价格信息真实的书面承诺后,联合委贷银行内部核查房产价格等情况。
(二)二手房房产价格认定,依据购房合同(协议)载明的购房价款、税务部门出具房产交易增值税发票载明的价税合计额,两者中的低值予以确认。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对贷款最长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期限的二手房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联合委贷银行现场核实后上报省局审定,按个案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标准补充优化如下:
1、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认可的个人其他稳定收入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2、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获取的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