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灵活就业公积金缴纳金额怎么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金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其中,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参照我省单位职工标准,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以海口市为例,当前最低缴存基数为1830元,最高基数为25641元,海口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在1830元-25641元区间内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自主选择缴存基数进行缴存。比如选择缴存基数6000元,缴存比例为10%,则月缴存额为600元;选择缴存基数10000元,缴存比例为20%,则月缴存额为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填报的缴存基数超过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目前海口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547元)应提供本人上一年度收入流水或纳税证明材料;未超过的则无需提供。
海南不交灵活就业公积金有什么影响
海南省在灵活就业公积金方面颁布新举措,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好处多多。当然,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缴纳公积金。但是已经开始缴纳后不想继续缴纳或者逾期缴纳的会有什么影响呢,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2024年4月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里面提到了关于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相关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逾期还款等失信行为的,省公积金管理局有权按照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失信评价管理,并向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失信信息,适时开展联合惩戒。同时,对逾期还款的,我局将采取短信、电话、上门、划扣保证金等方式进行催收,连续逾期达到6个月(含)以上的将提起司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