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海口公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缴存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租赁合同未及时续签的,还需提供申请年度的租金缴纳证明材料。
3.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申请增加提取限额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等子女关系证明材料之一。
提取期限
缴存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方式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账户。
怎么办理?
缴存人通过“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填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表》(附件,线上渠道为在线表单),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海南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
办理渠道:海南政务服务网和海易办APP或小程序
1.进入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公积金”;
2.找到租赁普通住房提取公积金(目前尚未上线,大家耐心等待);
3.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即可。
哪些材料是联网可以查的?
婚姻关系可以联网查询,职工所租赁的住房可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查询到房产或租赁备案信息,由职工填写租房信息申请办理,无需提供纸质业务材料。
哪些人可以提取?
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