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异地公积贷款条件
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购房相关材料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其他贷款审批条件及所需材料同本省缴存职工。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信用良好;
(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且能够及时落实担保;
(九)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缴存月份:职工3月申请贷款,那么职工应至少缴纳至2月份;7月申请贷款,应缴纳至6月,以此类推。
缴存证明的有效期:自证明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海口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怎么开
可以直接在海南办理!海南已经开通跨省通办业务!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代收代办)》,向我省购房地贷款窗口或“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2.我省工作人员按外省政策规定受理后,将材料传递至外省缴存地办理,同时向申请人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3.外省工作人员将缴存使用证明发送至我省,由我省工作人员负责向申请人反馈。
办理地点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B69-77窗口
电话:0898-66718173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