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房公积金缴费
一、缴费基数
上限:25641元
下限:1830元
单位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必须控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公布的所在市县不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范围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按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二、缴费比例
所有缴存单位只允许在5%到12%之间核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根据不同人员设置两个(含)以上缴存比例的单位,应调整为所有人员统一核定同一缴存比例,且缴存比例中的单位部分与职工部分一致。
注意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按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