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贷款提取公积金
职工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公寓等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贷款有效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注意事项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已办理对冲或约提业务的,不得再办理该笔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本年对冲或约提尚未足额的,可在年末申请差额提取;本年还贷已足额提取的,不得再办理对冲业务;
2.除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外,非购房人及其配偶,不能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海口公积金贷款对冲还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以下简称对冲还款)是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自愿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按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
申请材料
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