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
如果是租住的公租房,可以提一年,其他房子不可以!
1.缴存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方式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账户。
2.缴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方式约定提取;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月方式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
可以提多少钱?
缴存人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家庭养育子女情况,确定提取最高限额:
(一)在海口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3000元/月(夫妻双方应均为缴存职工,下同)。
(二)在本省租赁住房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分市县最高提取限额为每人9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合计最高为1800元/月。
(三)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在上述最高提取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月。夫妻双方办理的,协商指定其中一方增加最高提取限额。
(四)约定提取金额不超过最高限额且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也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海口公积金提取业务
办理渠道:海易办APP或小程序
1.进入海易办微信小程序;
2.点击“热门服务-住房公积金”,尚未登录的需要先登录;
3.根据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点击办理,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
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