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首付金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时,应确保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大于等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的首付款金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首付款金额的,提取金额为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的首付款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小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部分首付款金额的,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至元位),差额部分由其配偶申请提取转至开发企业账户。
职工及其配偶的合计提取金额等于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的首付款金额。
提取流程
职工登录“海易办”APP,进入“公积金”模块,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按对应业务选择),录入备案合同号,选择提取资金转“开发商”,录入“个人已付首付款”、“开发商待收首付款”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上传业务材料后提交即可。
提交时,应再次核对收款账户是否与合同的一致,确定后再提交。
海南买二手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吗
买二手房的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只能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时才可以!
购买二手房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
5.职工配偶(不是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视情况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6.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职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购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证件及购房前已在购房地连续正常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
7.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所在地购房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我省的,可不提供第6项材料。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