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异地公积金贷款材料
可以直接在海南办理!海南已经开通跨省通办业务!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代收代办)》,向我省购房地贷款窗口或“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2.我省工作人员按外省政策规定受理后,将材料传递至外省缴存地办理,同时向申请人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3.外省工作人员将缴存使用证明发送至我省,由我省工作人员负责向申请人反馈。
办理地点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B69-77窗口
电话:0898-66718173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信用良好;
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且能够及时落实担保;
九、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除第二、三项外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