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大节假日通行附加费退费
新能源车属于纯电动车的,不能申请退费,属于油电混动的是可以申请的,但是申请时需要提交汽车加油发票(四个节假日汽油票据,需包含车号、油品号。)
为什么电动车不能申请?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什么是附加费:
海南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方式有别于其它省份,将“公路养路费、过桥费、过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即四费合一为燃油附加费并统一在燃油销售环节价外征收。
由于我省不设卡收费,所以依据《条例》,按照购买的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征收汽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目前我省的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
所以新能源车没有加油,自然也没有缴纳附加费,也不能办理退费手续了!
柴油车附加费收费标准
岛内车牌与岛外车牌缴纳车辆通行附加费:
车牌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的,柴油通行附加费是根据核定吨位按车辆征收,现为220元/吨·月,11元/吨·日,0.5元/吨·小时。
本省籍或外省籍常驻户柴油机动车辆实行年度统缴的,一次性缴纳全年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80%的优惠;一次性缴纳半年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85%的优惠;一次性缴纳一季度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90%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