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动车通行附加费退费
办理时间:
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时间至2023年 11月30 日止!
如果是外省籍车辆,需要国庆节之后办理!
办理退费的外省籍车辆的检验地需在海南省内。在办理时,需提供四个退费重大节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的行驶凭证(汽油票据或其他相关行驶凭证)或行驶记录(个人或单位)。另外,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海南省居住证,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盖章),并于2023年10月10日后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前往各市县征稽分局征费大厅进行办理。
去年有申请的今年还需要申请吗?
上一年度办理退费成功的车辆,提供的材料信息没有变更,无需重新申请,但机动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需在有效期内。
申请对象: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临时跨行我省的外省籍汽、柴油小型客车)机动车辆。
在哪办理?
需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小客车节假日退费和通行附加费等相关业务,请从“海南政务服务网”(仅限办理节假日退费业务)、“海易办”APP和微信小程序(登陆海易办后搜索“海南通行费”即可)登录办理。
海南油电混动汽车通行附加费退费材料
1.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汽油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的车辆行驶证
4.汽油加油发票(四个节假日汽油票、据,需包含车号、油品号。混合动力车辆提供,需每年提交材料到柜台办理验证)
5.银行卡账户和名称
6.属于企业的,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