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汽车指标延期
不用办理手续,使用指标时直接打印指标证明文件即可!
可延期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过期的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指标使用
自行打印即可,证明文件随时可以打印,可以在需要用时登录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以下车辆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一)转移登记;
(二)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三)迁入本省的变更登记;
(四)迁出本省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当天立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客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指标过期了可以重新申请吗?
指标过期了,属于燃油车指标的,三年内不可以再申请燃油车指标。属于更新指标的,视为放弃指标,可以重新申请增量指标。
指标怎么使用?
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个人购买小客车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省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自2023年1月以来,受疫情、天气及春运高峰期影响,导致部分群众购车后无法在指标有效期内办理车辆登记业务,为全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困难,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过期的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其他时间指标不可放弃且不可延期,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普通小客车摇号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