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大节假日附加费退费
皮卡车不能办理退费手续!
可以办理退费手续的只有本省籍7座以下(含7座,下同)的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油、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长期调驻我省使用的外省籍7座以下的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油、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临时跨行我省的外省籍汽油小型客车)。
高速公路怎么收费?
(一)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
(二)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
1、按月征收标准为220元/吨。
2、按日征收标准为11元/吨。
3、按小时征收标准为0.5元/吨·小时。
计费标准调整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省交通运输厅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决定在目前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征收计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即按0.5元/吨.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征。
新的计量标准使用原则为: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征费计量实行“双轨制”,优先遵循最优惠原则使用计量标准。即进、出岛当日车主可选择按自然日计征,也可按小时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