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汽车指标申请
2023年继续放宽,不需要居住证和驾驶证!
具体政策
2023年度继续实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相关政策,放宽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
一、阶段性放开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取消居住证和驾驶证限制。
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对于申请信息不再核查驾驶证信息。对非本省户籍人员(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琼已购房产的夫妻一方的)不再核查申请人居住证信息。
二、取消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的摇号限制。
非本省户籍人员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可申请。
三、取消“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超过3辆的,只有3辆(含)可以取得更新指标”限制。
四、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申请参与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申请条件
1、海南有房摇号
在海南购有房产,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夫妻1方凭结婚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的摇号资格。
申请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名下没有海南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2、夫妻任一方持有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含房产证);
2、个人摇号申请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1.本省户籍人员;
2.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4.非本省户籍人员(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5.非本省户籍人员近24个月内在本省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申请参与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