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汽车上牌
所需材料
1、属小客车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原件(2018年5月16日零时前购买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需提交居住证。 单位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明。属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 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回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机动车交强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交强险凭证签注车船税已纳税信息的,不用提交);
7、属国产机动车的提交机动车合格证原件,属进口机动车的提交进口凭证原件;
8、不属于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地点
海口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