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再生育子女的,终止相关待遇。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此后生育的小孩是不能申请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哦!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单位或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海口各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中心(室)网点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