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一、基本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申请书(原件/1份)
2.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出院小结(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有产妇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及续表(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6. 新生儿父母户口本(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7. 新生儿落户户口本(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小孩已上户口的提交,未上户口无需提交
二、按照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一)补发
1.单身母亲或单身父亲
(1)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原件/1份)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应当提交涉及新生儿判决结果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无法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承诺书(原件/1份)
2.新生儿未落户
(1)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原件/1份)
(2)新生儿未落户的承诺书(原件/1份)
3.父母双方有一方死亡或双方死亡
(1)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原件/1份)
(2)派出所的销户证明或医院的死亡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换发
1.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需换发证件
(1)出生医学证明变更申请表 (原件/1份)
(2)原出生证(原件/1份)
(3)父母双方的亲子鉴定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申请换发证件时需提供双方(父、母、婴)3人的法定亲子鉴定证明
2.新生儿需变更户籍
(1)出生医学证明变更申请表 (原件/1份)
(2)原户籍注销证明材料(原件/1份)
(三)委托办理
1.被委托人身份证 (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材料形式审查要点:
1、核对身份证及户口簿,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留存复印件。
2、检查第3、4、5项材料时:必须检查首次签发材料及病历首页:医院盖章
3、出生证补换发只受理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补办申请表的申请人和补发申请表的领证人必须是同一人。
4、单亲母亲或单亲父亲声明:签名按手印;
5、被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6. 检查亲子关系证明中,出生时间要填写完整,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窗口受理,核查,复核,决定,制证
所需工作日: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686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