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生医学证明姓名
不可以更改,可以在办理落户时更改姓名!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应变更。需更改婴儿姓名的,请到户口登记机关咨询办理,出生证上的婴儿姓名可登记为“曾用名”,婴儿姓名不能用生僻字、繁体字、否则不能上户口。
新生儿上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可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落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填写《海南省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在办事指南中下载)。
超过6周岁以上大龄儿童首次申报落户的,受理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报分局办证中心审核,办证中心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局户政处,户政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海口新生儿落户地点
海口市各区公安局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和部分试点派出所是可以办理新生儿落户的,属于乡镇户籍的可以前往乡镇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
各区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地址
1、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新桥路11号
咨询电话:65852699
2、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复兴城B座副楼1-2层(龙华政务服务中心旁边)
咨询电话:0898-66800366
3、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9号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公大楼二层。
咨询电话:0898-60821098
4、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8号一楼
咨询电话:68636277
5、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一横路海鑫城东南侧约50米
咨询电话:0898-6558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