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结婚婚检要求
不要求提供婚检证明,婚检自愿办理!
建议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或结婚登记当天到窗口领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卡,并自愿办理生育服务证。婚前医学检查须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寸单人近照各三张。
免费婚检医院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1、海口市国兴大道事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65388062
2、解放东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66226060
3、 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
电话:66595555
婚检时间:周一、二、四、五、六上午08:00 - 11:00
地址:海口市琼州大道18-1号(琼山一小旁)
4、 海南现代妇婴医院 66765555
婚检时间:周二、四、六上午08:00 - 11:00
地址:海口市金宇东路16号
海口结婚登记条件
非海口户籍的,如果是海南省户籍,结婚双方有一方有海口居住证,就可以在海口办理结婚登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不能办理!
所需材料
(一)男女双方提供有效居民户口簿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两种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更正一致)
(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三)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四)海南省户籍的男女双方选择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除上述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证件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在海口市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五)初婚的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未婚;离婚的当事人,应持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且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离婚;丧偶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应注明丧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