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指标使用须知
如果获取了新能源汽车指标,但是没有按时使用,导致指标过期的,3年内都不能再申请增量指标摇号!也就是说,不能申请燃油车指标!
具体规定
指标不可放弃且不可延期,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普通小客车摇号增量指标。
那还可以申请新能源车吗?
可以申请!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新能源放开期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仍然可以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全省通用
指标是全省通用的,例如在海口申请获取的指标,在三亚办理上牌手续,可以使用这个文件。
2023年6月1日起,实行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电子化。申请人在办理小客车登记业务时,无须到调控窗口打印纸质版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以下车辆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一)转移登记;
(二)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三)迁入本省的变更登记;
(四)迁出本省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当天立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客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