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轮渡带宠物须知
为保障港区范围内旅客人身安全,提升旅客过海体验,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本公告适用于新海港、秀英港两港区范围内携带宠物进港相关行为。
一、携带宠物过海相关须知
(一)本公告中的宠物仅限于犬类、猫类、鸟类三大类,蛇、蜥蜴、蜘蛛等其他特殊宠物禁止携带。由于北海航线航时长,建议北海航线旅客出行不携带宠物。
(二)携带宠物进港的旅客,需以年龄、精神及身体状况适合船舶旅行为前提。
(三)携带宠物的旅客在前往港区及登船前请务必确认好宠物护具符合规范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旅客所携带犬类宠物,须配有牢固的牵引绳和防咬嘴套,或能装犬类宠物的宠物包/宠物笼。
2.犬类以外的其他类型宠物,须备有宠物笼、宠物包或宠物箱等看护工具,宠物笼/箱底应有垫板。
二、宠物候船管理措施
(一)旅客所携带犬类宠物,候船待渡时必须全程佩戴防咬嘴套或将犬类宠物装至宠物包/宠物笼内。
(二)犬类以外的其他类型宠物,候船待渡时应全程装至宠物笼、宠物包或宠物箱等看护工具内。
(三)宠物候船期间不得放出喂养,同时宠物排泄物需及时清理。
(四)旅客携带宠物候船期间,全程由旅客自行看管。如出现宠物丢失、受伤等情况,我公司概不负责。
三、宠物登船后管理措施
(一)旅客在携带宠物登船及乘船过程中,须按照船舶工作人员的指引将宠物装至笼/箱内,或配有牢固的牵引绳及佩戴防咬嘴罩。
(二)进入船舶客舱后须听从船舶工作人员的安排,前往宠物活动区或携宠休息区安置,并全程由旅客自行看管,如需服务,请前往服务台咨询。
(三)旅客所携带宠物在船期间,全程由旅客自行看管,如出现宠物坠海、丢失、受伤等情况,船舶概不给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