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育津贴发放
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人员,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申请条件
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不含当月);
(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
退役军人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不受前款第(一)项规定限制。
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向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发放时间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发放标准
与工资有关!生育津贴按月支付,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意:不是个人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标准所涉及的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年度参保从业人员缴费数额确定。
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