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这期间是正常发工资吗?
是的,正常发工资,社保也正常缴纳。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拔付给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领取时限
说明
1、生育津贴自生育当月起按月支付;
2、生育津贴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当年成立的用人单位,其从业人员的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4、多胞胎生育的,顺产以3个月为起始月数,难产以3.5个月为起始月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津贴月数0.5个月。
海南生育津贴个人可以申请吗
特殊情况下个人可以申请,通常情况下都是单位申请!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向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且连续缴费的,由参保单位向属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3.如果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依法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终止的,从业人员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2年内,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