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育保险缴费
一、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核定。2021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2022年度我省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458元,下限为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 4396.9元)。202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424元。
二、缴费比例
个人不缴纳。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育、医疗两项保险合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费率由8%上调至8.5%,总费率上调至10.5%。
三、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参保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参保材料
首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职工花名册》、《营业执照》、劳资报表等有关资料;
已参保单位:
1、所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2、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参保流程
单位保险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