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
不可以不交!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即使社保缴满了15年,只要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依法参保。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退休后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可以补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要求的,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下个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要求的,可以延长缴费。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要求的,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限。
海南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国家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海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领取
1、企业女职工按照以下办法确定退休年龄:退休前从事生产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退休前从事管理或者技术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确认企业女职工岗位以其退休前最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