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指引
方式一:到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市县经办机构办理
方式二:通过“海南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
关注【海南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选择【微服务】后,选择【海易办小程序】。进入海易办小程序后,选择【社保】。进入页面后下滑至【城乡养老】模块,选择【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根据需求,选择【为本人办理】或【为他人办理】,进入页面填写信息,提交后进入人脸识别页面,识别成功即完成认证。
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基础养老金构成。中央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统一为107元,参保人员已领取地方基础养老金高于107元的,继续按原标准发放。
2023年起,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每年定额增加7元,从每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2020年3月3日前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高于90元的市县,高出部分与地方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
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在满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地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