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一、申领对象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和未超过择业期年限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 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x 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x缴费月数66%”的数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初次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后续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不需要提供申请材料。)
注: 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 //rsj.haikou.gov.cn/)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或“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
在为招用的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初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线下申请地点:申请人可按照注册地,在所在地镇 (街)政务服务部门(政务大厅) 提交申请。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咨询电话:0898-65373100.
线上申请入口:海南政务服务网(进入政务服务网后,搜索“社会保险补贴”-找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进行线上申请)
(二)、受理
各镇(街)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查看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