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落户买房要求
不需要缴纳社保!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实行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社保缴费证明
网上下载打印平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下载打印流程
①进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的网页,点击“个人业务”小图标;
②先进行注册,再通过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密码进行登录;
③点击右上角的“社保信息查询”,在左边显示的项目中选择“打印各险种历年缴费基数清单”;
④选择“险种类型”,点击“查询”,可查询打印出盖电子印章的各险种历年缴费基数清单。
海口人才买房时限
属于2021年9月18日之前落户的,买两套房没有时限要求。未落户人才只能买一套。
1、2021年9月18日之前落户人才
没有时限要求,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
2、2021年9月18日之后落户人才
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1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通知》实施之日起新落户的人才,其家庭在本省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
3、未落户人才
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方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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