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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安居房申请共同申请人是什么 海口安居房申请共同申请人要求

发布时间:2023-01-07
【导语】:海口安居房申请共同申请人是什么?海口安居房需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共同申请人为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前往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办理。下面由海南天气君带来海口安居房申请共同申请人要求详情介绍。

  海口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不对其共同申请人户籍提出限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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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地点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未取得户籍的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各区服务窗口如下:

  (1)琼山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琼山区社保大楼2楼

  联系电话:0898-6581350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2至10号

  出证窗口:出证窗口1-2号

  (2)美兰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美兰区青年路36号

  联系电话:089865236216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4至11号

  出证窗口: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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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秀英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铺面)

  联系电话:089868623105

  受理窗口:“一窗受理”窗口2至11号

  出证窗口:12号

  (4)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6656897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3至12号

  出证窗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内制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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