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省内户籍居民:实行“全省通”便民措施,海南省户籍居民可在海口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2.省外户籍居民:实行“全国通办”便民措施,省外户籍人员可在海口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前,可以通过国家移民局app等渠道进行预约!
预约渠道:国家移民局官网或APP、小程序
各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设普通号和预约号,建议市民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APP或小程序提前预约各区分局受理点,节省排队等候时间。
办理时限
办证时限为20日。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办理地点
海口各区出入境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