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公租房配租
会有房源配租的时候,已经轮候到的,住房保障中心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轮候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填写选房意向,申请人在规定的选房意向期限内确定是否要求选房或放弃选房,并签名确认。
逾期不到场填写选房意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意向登记后会进行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公示配租轮候登记对象名单,公示时限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共同申请家庭人数、取得资格证明时间等详细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可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相关街道办或镇政府协助区住房保障中心调查核实,如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当次未能安排到房源的家庭,进入下一期轮候,轮候期间,如有腾退房源,将按申请人取得《海口市核准公共租赁住房通知书》资格时间自动顺延安排下一位轮候对象。
配租选房工作程序
1、区住房保障中心确定轮候配租对象名单:经通知,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配租选房或者不同意接受当期住房配租安排的,视为放弃当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在没有新建房源的情况下,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将不再安排参加下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2、轮候配租对象选房号:申请人根据轮候序号依次入场,在工作人员核定身份后,在房源抽号箱中随机抽取房号。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选房,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申请人家庭成员可代理参加,代理人必须携带申请人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3、发放配租房号确认通知书:申请人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当场发放《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租房号确认书》。
4、签订合同手续:配租对象选定房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凡选定房号后,拒绝签订《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者,视同放弃实物配租权利。申请人连续2次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排的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