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落户买房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本地居民可以购买两套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落户时间不同,买房的社保要求不同。
1、2021年9月18日后落户我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2、2021年9月18日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
3、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A、B、C、D、E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4、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海口工作没有落户人才买房有什么要求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
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其他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海口政策: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所需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网学历报告、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家庭成员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1年及以上、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