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夫妻投靠落户
类别
1.夫妻相互投靠市内户口迁移
2.夫妻相互投靠从省内其他市县迁入本市落户
3.夫妻相互投靠从省外迁入本市落户
4.人才落户随迁
本人人才落户海口的,伴侣可以随迁。
材料
夫妻相互投靠无需提交村民小组、村(居)委会证明。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夫妻相互投靠,提交《结婚证》。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窗口办理夫妻投靠(或随迁)到城区落户,同时配偶的符合年龄条件父母随迁,可一次性办理迁入手续。
办理渠道
1.窗口办理
民警审核,值班主任审批(审批专员直接审批)。落户地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属农
村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
2.网上办理
通过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不见面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