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单身申请
以申请的项目为准,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 平方米,一般在100平左右。
申请条件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业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口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房,如果以引进人才名义申报,则不需要满足年满28周岁的条件。
海口安居房有房产证的吗
有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安居型商品住房权属证书中注明“安居型商品住房”字样。
上市交易要求
申请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或社保满 15 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 10 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安居型商品住房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但确需转让的,应当向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的购买人转让。购买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产权登记。
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人产权所有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继承人将所继承房屋上市交易的,参照本办法对购房人的相关规定执行。
交易手续
安居型商品住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并办理下列手续后,可以上市交易:
(一)按比例缴交增值收益,政府分成比例按照购房合同载明的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减额度确定(每年按1%扣减);
(二)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安居型商品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