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籍人员,可以投靠落户到海口,需要满足相关条件,例如父母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
海口投靠落户
办理条件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我市的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未成年(或成年在校)子女。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1)夫妻相互投靠需提交《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抚养裁定文书(庭外调解协议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3)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我市的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未成年(或成年在校)子女。
在哪办理?
可以通过椰城警民通不见面审批办理,也可以前往海口市各区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