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普通落户买房
海口买房主要是看社保缴纳或个税缴纳的时间,如果是已经缴纳了24个月,那落户后就可以买房,无需再等待!
1.2018年4月22日前迁入海南户籍的,可以购买2套住房,无需提交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2.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我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并提供在海南累计24个月个税或社保证明。
具体材料
2018年4月22日前迁入: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2018年4月22日后迁入: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海口普通落户要求
没有年龄限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落户: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什么是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建立的养老保险账户为临时账户。
怎么看?
落户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保情况在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一栏中“养老账户类别”为“一般账户”(不是“临时缴费账户”);“个人参保信息”一栏中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状态”均为“参保缴费”;“个人缴费信息”一栏中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申请落户之日的上个月均有到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