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养犬证办理
在重点管理区养狗的,必须办理狗证!
饲养犬只应当在犬龄满九十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部门养犬登记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并取得养犬登记证。办理养犬登记前,应当按规定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类免疫证明。动物诊疗机构负责重点管理区域内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村级防疫力量负责一般管理区域内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并发放犬类免疫证明。犬类免疫证明格式和填写规范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
不办理养犬证将会有什么处罚?
未取得养犬登记证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海口养犬证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龙华区金龙路9号)
电话:0898-6857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