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条件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市本级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职工工作单位类型若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则不属于受理范围。
(二)依法参加海口市失业保险,申领技能人员类证书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三)申请时间均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四)技能人员类: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询到,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8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3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800元。
各市县(单位)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