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户海口买房
实施全域限购自本通知发布后(2018年4月22日)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属于人才落户的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转让要求
对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购买的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下同),取得不动产证后可转让;2017年9月20日后购买的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证后可转让。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土地评估价的60%。
海口未落户人才可以申请安居房吗
可以申请!
引进人才和基层教师基层医护人员对户口和年龄不受限制。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市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口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市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政务中心窗口具体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