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房源报名
可以跨区选房!
暂无统一选房的渠道!每个安居房房源都会在海口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相关报名通告,已经获取轮候通知书的,可以报名,审核通过后,如果报名的人数多于房源数量,就需要摇号确认选房顺序。
其他时间不能报名!可以耐心等待!
查询:海口市住建局官网
优先配售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
(一)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
(二)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
(三)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或者属于优抚对象的;
(五)其他依规定可优先安排住房的。
海口安居房交易要求
1、申请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2、安居型商品住房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但确需转让的,应当向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的购买人转让。购买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产权登记。
3、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人产权所有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继承人将所继承房屋上市交易的,参照本办法对购房人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安居型商品住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并办理下列手续后,可以上市交易:
(一)按比例缴交增值收益,政府分成比例按照购房合同载明的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减额度确定(每年按1%扣减);
(二)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安居型商品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