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落户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落户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1.按我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4.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我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我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6.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7.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8.离校三年内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海口人才落户地址材料
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需要提交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的房屋租赁证或本人居住证。
还有以下其他落户地址材料,选其一即可:
(1)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集资房购房合同(附缴款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
(2)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该房屋地址没有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到户政窗口按规定格式签署落户声明书,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证,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
(4)无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的,在各办证中心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落户时,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