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
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我省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458元,下限为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 4396.9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费率为20%。
最低缴费金额是879.38元/月,最高缴费金额是4491.6元/月。
2、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486元),缴费费率为6%。
月缴费金额为449.16元/月。
海口灵活就业医保返钱吗
缴费期间是不返钱的,退休后可以返钱!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前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退休后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退休人员规定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为本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为本人退休次月起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6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72元。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每减少一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降低3%。
缴费年限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按下列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和个人账户待遇:
(一)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三十年、女性满二十五年的,按照本条例规定标准足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前项规定的,每减少一年,其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相应降低百分之三。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后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标准以补缴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