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申请
获取了轮候通知书就算申请通过!
安居型商品住房已办结的申请家庭可通过如下方式获取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
1.线上获取通知书(线上领取方式:登录椰城市民云-我的办事-办件-已办结-办理结果-截图打印);
2.线下领取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前往各区政府服务中心出证窗口领取)。
怎么选房?
暂无统一选房的渠道!每个安居房房源都会在海口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相关报名通告,已经获取轮候通知书的,可以报名,审核通过后,如果报名的人数多于房源数量,就需要摇号确认选房顺序。
其他时间不能报名!可以耐心等待!
海口安居房申请要求
只缴纳个税可以!
具体条件
根据规定,目前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地居民家庭、引进人才、基层教师、医务人员,可以在海口申购一套安居房。
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应在海口连续缴纳24个月(含) 以上个税或社保,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且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可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人均住房面积计算方法为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面积除以申请人家庭成员数量。目前,海口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31.4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房,如果以引进人才名义申报,则不需要满足年满28周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