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申请跨区摇号
可以跨区摇号选房!凭借轮候通知书进行报名!
选房方式
广大群众应及时关注住建部门和权威媒体发布的安居房房源报名信息。意向购买申请人进行房源报名后可参加该批次选房活动。市住建局提醒,安居房选房顺序号采用公证机构摇号软件随机产生,选房人选房现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房号,选房配售全程进行公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报名之后可以放弃选房吗?
可以!
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选定配售房号后,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申请人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该申请人放弃本期安居型商品住房的购买资格。申请人放弃本期购买资格的,可参与下一期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
申请人按规定办法及程序两次选定配售房号后,均因自身原因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取消其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购资格。
资格申请步骤
1.确认报名条件
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应在海口连续缴纳24个月(含) 以上个税或社保,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且家庭成员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可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2.准备材料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件,婚姻证明,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交证明等。
3.现场申请
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到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
4.等待审核结果
海口安居房申请资格审核由行政审批、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健、住建等多个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流程严格。经市住建局对安居房申购人员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获得安居房准购资格,予以发放《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