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在学校连续就读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读证明。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可以通过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办理居住证!
1.进入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
2.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上传材料;
3.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批,审核结果(驳回或受理)在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查看;审批结果(驳回或制证完成)通过短信和“我的事务”通知;
4.选择领证方式:“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按照页面显示办理单位地址、领证时间,凭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领证;“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办理单位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办人承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