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全域房屋限购政策,2018年之后落户海口的,需要满足相关社保条件。人才引进落户海口的,可以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待遇。
海口引进人才购房政策
户籍迁入原因属人才引进,无需出具其他证明材料,可按本省户籍居民资格购房。
2018年5月13日后海南落户(已取得户口本),且符合《行动计划》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不论以何种方式落户,均可凭本人户口本、相关学历证书等等,在我省购买商品住宅,并享受本省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本人属人才引进,配偶以家属随迁方式落户或未落户,是否符合限购政策?
如2018年4月22日后以家属随迁方式落户或未落户,只写配偶名字,须符合购房所在区域限购政策规定,提供2年或5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家庭名下无房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方可具有购房资格?
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报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申请人家庭成员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非申请人本人,请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