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落户买房要求
不需要缴纳社保!
已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
所需材料
迁入理由为人才引进: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迁入理由非人才引进但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参考海口市公安局落户13项政策):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学信网学历报告、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
海口人才落户买房条件
1、已落户人才
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实行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3、未落户人才
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方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4、高层次人才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A、B、C、D、E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